2025年“小善大爱梦想起航—圆梦计划”

2025年“小善大爱梦想起航—圆梦计划”项目
资助困难学生实施方案
桑植是少数民族聚居区,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落实县委政府“帅乡儿女心向党 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指示精神。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更好对接教育扶贫,助力乡村振兴。决定继续开展2025年春季“小善大爱梦想起航-圆梦计划”项目,确保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助对象与范围
申报对象必须是家庭特别困难,思想表现好的学生;优先保障原建档立卡户、城乡低保户子女、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农村动态监测户、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其它因疾病、意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家庭困难的特殊群体。
二、资助对象的标准与条件
资助对象的标准与条件主要是指下列情况: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上学或在校学习期间的有关费用(包括生活费等必需基本费用),且本人生活朴素、勤俭节约,无不良消费行为的学生。
2、城镇家庭主要成员无固定工作或失业尚未再就业,家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学生父母失业或年事已高不能劳动,家庭经济来源骤减或中断。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或只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特困最低生活保障。
4、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无固定收入的单亲家庭子女;优抚对象子女。
5、家庭主要成员因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能力而致困;家庭成员中有人患重、恶、大疾病而致困难的家庭。
6、家庭所在地发生过重大自然灾害,致使家庭遭受了重大损失而致困;突发事件、重大变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7、家庭无劳动力或无经济收入人员多而致困;兄弟姐妹在接受非义务教育,家庭无力承担子女学习所需费用。
8、经济条件差、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农村家庭子女。
9、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资助:
(1)存在超过一般同学的高消费现象,如衣食奢侈、购买非必需品等高要求、高消费者。
(2)在校学习期间操行不好,违反校纪校规、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者。
(3)弄虚作假谎报家庭经济困难者。
三 、资助标准
幼儿园小学生每年每人500元;初中生每年每人1000元;高中生每年每人2000元。
四、活动要求
1、各校要加强宣传,依照活动方案要求,认真审核学生申报资料,准确填写受资助学生(持卡人)姓名、银行账户等信息。
2、资助对象要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校审核、实地走访、公示确认”的操作程序进行认定,实施精准资助,避免重复资助。资助对象要如实填写《桑植县教育基金会“圆梦计划”项目资助困难学生申请表》。资助对象必须在校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组织学生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个人申请、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银行帐号等复印件。《申请表》须由学校、户口所在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请各校按要求组织申报,我会将对申报对象逐个进行核实并公示,凡弄虚作假或通过核实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资助,不再补报,名额调剂到其他学校。请各校于6月20日前上报到基金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白茹    电话:19918445629
 (报名表格下载请点击此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HFkVnAIEqHovLJeNmHoG1w)
桑植县教育基金会   
2025年5月28日   
相关佐证材料
1、学生申请资助的报告
 2、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资助对象与银行转帐人员关系)
3、申请资助相关佐证材料(如监测户、原建档立卡户、残疾证、低保户、家庭人员住院证明复印件等)
4、转帐银行帐号复印件,一定要注明开户行支行。
5、村委会提供家庭困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