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办理退捐情形
1.符合不履行捐赠义务的特殊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四十一条:“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2.捐赠人错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监护人许可捐赠(也没有捐赠意愿)等,由申请退捐人负责举证。
3.基金会未按捐赠协议履行。
二、申请办理退捐程序
1.沟通退捐。网络捐赠人通过桑植县教育基金会网站、公众号公布的联系电话联系退捐事宜。
2.提供资料。根据基金会工作人员指引填写相关资料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3.审核确认。工作人员审核捐赠事实、退捐事由,审核确认在收到《退款申请单》等资料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符合退捐条件,进入办理程序,不符合退捐情况,给予反馈。
4.办理退捐。审核确认通过办理退捐,从审核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退款事宜。退款仅支持银行打款这唯一路径,如个人账户异常原因导致不能退款则时间相应延长。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44-6231031
邮箱地址:108577989@qq.com
发来邮件请备注(邮件名:姓名+退款申请+联系电话)
本次“久久公益节”已结束,如您有捐赠意愿,可关注我会微信服务号进行捐赠。我会承诺您捐赠的每一分钱,都将切实用在桑植县教育事业建设发展中﹐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会和桑植县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桑植县教育基金会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