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省教育基金会开展“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3-05-31作者: 原创浏览次数:9985
湖南省教育基金会2013年开展“爱烛行动”
救助特困教师活动通知
教基【2013】2号
各市(州)教育(教师奖励)基金会:
据初步统计,全省身患重大疾病、负债5万元以上的教师有1.5万名。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省委常委第二次专题办公会议《纪要》精神,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促进教育和谐发展。经省教育基金会理事会议研究决定,今年继续扎实开展“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活动,有关要求如下:
一、救助对象:
因本人患重大疾病负债在5万元以上和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巨大的本省特困教师。2013年全省共救助特困教师600人。
二、救助标准:
经审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特困教师,由省教育基金会实行一次性救助,发放救助金每人1万元。
三、申请救助程序:
按《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实行。
四、名额分配:
“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名额分配表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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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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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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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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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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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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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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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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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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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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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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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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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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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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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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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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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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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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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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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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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时间安排:
4月:省教育基金会下发《通知》。
5-6月:各市州教育基金会组织初审特困教师名单及资料。
7月:各市州教育基金会报送特困教师名单及材料。
8月:省教育基金会审核特困教师材料,并向社会公示。
9月:开展救助活动并下拨救助金。
六、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申报。各学校、教育基金会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的要求与7月10日前申报、审核特困教师名单及材料到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2、大力开展救助活动。各市州教育基金会要分别集中开展“爱烛行动”发放救助金,省教育基金会正、副理事长分组参加。张家界特困教师救助金在10月全省市(州)教育(教师奖励)基金会研讨会上发放。
3、积极宣传报道。各市州、县区教育基金会和教育局要大力宣传、报道,及时将救助活动资料及相片、视频整理成光盘,编写简报。大力宣传,推出贫困、先进教师典型。
附件1:湖南省教育基金会2013年开展“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审批表
附件2:湖南省教育基金会2013年开展“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上报材料要求
附件3:湖南省教育基金会2013年开展“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材料清单
附件4:湖南省教育基金会2013年开展“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汇总表
湖南省教育基金会
二0一三年四月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