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优秀贫困大学新生奖励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04-30作者: 原创浏览次数:10121
各相关学校:
根据省市教育基金会有关通知要求及我会《优秀贫困大学新生奖励和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规定。今年,省、市、县教育基金会继续开展优秀贫困大学新生奖励活动,以帮助他们战胜困难,完成学业,实现梦想。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与领导
各相关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政工主任、高三班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奖励对象
⑴、录取到清华、北大的大学新生;
⑵、录取到一本院校且家庭特别困难的大学新生。
三、奖励名额及标准
⑴、省教育基金会奖励1名,奖金5000元;
⑵、市教育基金会奖励8名,每人奖励5000元;
⑶、县教育基金会奖励20名,每人奖励3000元;
⑷、清华、北大录取新生奖励名额不限,每人奖励5000元。
四、名额分配
按照各校一本上线人数确定分配比例。一本院校录取工作结束后,我会将根据各校一本上线情况,将名额分配到各学校。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⑴、6月底前,各相关学校对高三年级困难学生家庭进行走访调查;
⑵、7月中旬,各校根据分配名额组织学生申报。申报对象确定后须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将有关申报材料(申报表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上报县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⑶、7月下旬,基金会秘书处将对申报对象进行调查核实,提出拟奖励名单并报理事长办公会议审批;
⑷、8月上旬,召开大学新生奖励大会,现场一次性发放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⑸、请各相关学校务必按要求严格进行申报。凡弄虚作假或通过核实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且不予补报,名额调剂到其他学校。
桑植县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二O一五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