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桑植县教育基金会工作计划
时间:2015-12-07作者: 原创浏览次数:9938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国家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基金会行为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基金会内部管理,为认真践行基金会宗旨,服务全县教育大局再创佳绩。
二、主要工作安排
(一)深入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基金会内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的自我教育,强化内部管理。
(二)巩固现有的投资渠道,积极拓展新的筹资渠道,努力壮大基金总量,年内力争募资180万元,基金存量达到1200万元以上。
一是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桑府阅[2013]10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落实县财政专项资金12万元,落实“爱烛行动”长效机制相关单位的支持资金10万元。
二是继续组织学生家长自愿捐款,全年力争募集资金35万元。
三是认真开展“爱烛行动”,鼓励全县教职工积极参与,自愿捐款,全年不少于26万元。
四是走出县外与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沟通和联系,大力宣传,积极募集资金,力争全年不少于20万元。
五是继续积极稳妥地搞好基金投放,全年确保投资增值收入达70万元。
(三)认真开展“奖教奖学,扶困助学”各项公益活动,竭力为教育服好务。
一是配合县教育局认真组织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表彰奖励工作,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二是继续开展“爱烛行动”,对本人身患重大疾病或遭受天灾人祸的在职教师进行救助,对一般贫困教师进行慰问。
三是坚持“奖励”的原则,认真组织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长期坚持在边远山区工作的农村教师开展“园丁之家”外出考察活动,让广大优秀教师进一步增长见识,开阔视野,提高素质。
四是继续搞好大学新生奖励和贫困中小学生的资助工作,帮助他们战胜困难,完成学业。
五是继续与湖南弘慧教育发展基金会加强合作,搞好我县弘慧项目学校及“弘慧学子”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新的合作领域,让我县更多贫困学生得到关爱和健康成长。
六是根据省教育基金会德清教育专项基金的工作安排,切实抓好我县“快乐合唱3+1”—中小学音乐合唱艺术推广活动。
七是认真开展“援助学校计划”,帮助部分中小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加强基金会规范化管理,提高办事效益。
一是根据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我会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现金开支报销程序。
二是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完成2015年度财务审计和省民政厅年度年检工作。
三是继续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坚持公开公示制度,凡基金会的重大事项,均在县教育基金会网站进行公示。
桑植县教育基金会
201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