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优秀贫困大学新生奖励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5-11作者: 原创浏览次数:10189
各相关学校:
根据省市教育基金会有关通知精神及我会《优秀贫困大学新生奖励和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规定。今年,省市县教育基金会将继续开展奖励优秀贫困大学新生活动,以帮助他们战胜困难,完成学业,实现梦想。为具体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与领导
各相关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政工主任、年级组长、高三班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申报对象
⑴、录取到清华、北大的大学新生;
⑵、录取到一本院校且家庭特别困难的大学新生。
三、名额及标准
⑴、省教育基金会奖励2名,每人奖励5000元;
⑵、市教育基金会奖励8名,每人奖励5000元;
⑶、县教育基金会奖励20名,每人奖励5000元;
⑷、清华、北大新生奖励名额不限,每人奖励5000元。
四、名额分配
根据全县一本上线整体情况,结合各校一本上线情况综合确定名额。一本院校录取完成后,再将名额分配到各学校。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⑴、5月底前,各校完成高三年级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的走访摸底工作。摸底对象优先保证孤儿、单亲家庭子女、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城乡低保户子女;
⑵、7月上旬,各校根据分配名额组织学生申报。申报对象须经校委会研究确定,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将《申报表》、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上报县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⑶、7月下旬,秘书处将对申报对象逐个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奖励建议名单并报理事长办公会议审定;
⑷、8月上旬,组织召开优秀贫困大学新生奖励大会,现场发放奖金;
⑸、请各校务必按要求严格进行申报。凡弄虚作假或通过核实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且不予补报,名额调剂到其他学校。
县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二O一六年五月九日